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2025年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特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制定我院2025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个人申报
1.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按培养计划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合计不合格不超过1科次且经补考合格。
(7)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良好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8)所有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通过由学生处“歆苗计划”骨干训练营综合能力考核,依据成绩排序决定“推免保”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所有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依据成绩排序决定“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
(9)“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不按学院分配,全校学生可自由申报。申请“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专项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已通过北外学院夏令营考核。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①在校期间因违法受过任何法律处罚或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受过纪律处分;
②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③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2.申报流程
2024年9月12日—9月14日17:00。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4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申请表》)及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
注意:(1)申请人须将综合素质分证明材料送附件1“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认定部门公章。未加盖认定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无效。(2)《推免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栏目下载。
二、学院组织方案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制订如下细则:
1. 成立欧洲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并对本院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
2.据《实施办法》,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为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综合素质分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执行。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为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
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指培养计划前三学年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
学业成绩分为百分制,由本科培养学院认定。
考虑到欧语学院学生留学派出高校不一,评价标准多元,因此学院统一对各专业国外留学期间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3.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设立或主办的竞赛计入竞赛获奖指标评分,社会机构、非政府组织、各国驻华机构等组织的竞赛不纳入认定。
4.科研发表及其他学术类成果按照学校层面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分。
5.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经学生处与校团委认定的学生工作按相应工作量和工作贡献予以适当加分。
6.经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认定的学术和学生活动予以适当加分。
7.针对有学术专长的申请人,学院将依照学校推免工作要求,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学术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组织答辩。按照《实施办法》,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综合测评加分中涉及难以裁定的加分项目,将统一提交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审定,最终将按照全院统一标准执行。
三、信息公示
本院将在报送拟推荐学生名单到研究生院后,学院官网(网址:https://europe.bfsu.edu.cn/)将对推荐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实,被他人举报并查实者,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四、信息确认
各学院被推荐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者需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平台→“推免生报名”(网址:https://yjs.bfsu.edu.cn/zsgl/)系统上填报报考信息。
五、其他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者;
(3)研究生入学前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处分且在影响期内者。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5年度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院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8815700;
推荐免试工作联系与咨询邮箱:yushaolong120509@163.com(于老师);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该细则由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