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制定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个人申报
1.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6)按培养计划,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科目合计不合格不超过1科次且经补考合格。
(7)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8)申报“推免保”专项计划的学生,须通过由学生处“歆苗计划”骨干训练营综合能力考核,依据成绩排序决定“推免保”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申报“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依据成绩排序决定“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推免专业考试资格。
(9)“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专项计划名额单列,不按学院分配,学生可自主申报。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因违法受过任何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2.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截至9月10日17:30。
(2)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校内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综合素质证明材料。《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下载”栏目下载,证明材料须提交至附件1“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最后一列的相应认定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和实施
1、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严格落实学校工作要求。学院加强对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咨询,发挥专业教师和辅导员指导作用。学院组成研究生推免工作专门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老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
2、根据学校《实施办法》,综合评价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由学业成绩分和综合素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分占85%,综合素质分占15%。综合素质分按照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执行。
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指培养计划前三学年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
因学院学生留学派出高校不一,评价标准多元。因此,各专业学生国外留学期间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3、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设立或主办的竞赛,计入竞赛获奖指标评分;社会机构、非政府组织、各国驻华机构等组织的竞赛不纳入评分认定。
4、联合国体系内国际组织总部和地办及外交部公布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纳入认定,按学校相关办法予以赋分。
5、科研发表及其他学术类成果,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赋分。
6、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经学生处与校团委认定的学生工作,按相应工作量和工作贡献予以适当赋分;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和学生活动,予以适当赋分。
7、针对有学术专长的申请人,学院依照学校推免工作要求,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学术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答辩。按照学校《实施办法》,学术专长原则上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学术创新和个人贡献。
8、其余综合素质赋分项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审定。
三、信息公示。学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若被推荐学生的成绩、排名不实,被他人举报并查实者,取消推免资格。
四、信息确认。报考我校研究生的,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平台→“推免生报名”(网址:https://yjs.bfsu.edu.cn/zsgl/)系统填报报考信息。
五、其他。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一是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二是研究生入学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关处分且在影响期内。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学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8818918;
邮箱:yusitong@bfsu.edu.cn(于老师);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该细则由学院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9月4日